要:簡要;煩:煩琐。形容說話或寫文章簡明扼要;一點不羅嗦。
三國魏琯辰《琯輅別傳》:“可謂要言不煩也。”
要言不煩主谓式;作謂語、賓語;含褒義。
是的,那——《中國國粹義務論》,真真要言 不煩,百讀不厭!(魯迅《徬徨高老夫子》)
言簡意賅、簡明扼要、提綱契領、提綱挈領、一語道破、一针見血、一語破的
長篇大論、洋洋灑灑、拖泥帶水、連篇累牘
要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豁達、前程之義;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學識、聰明、講誠信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