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:語言;過:超過;越過;實:實际。原指言语不實;超過自己的實际能力。现多指说话说得過分夸张、不符合實际。
晉陳壽《三國志蜀志馬良傳》:“馬謖言過其實,不可大用,君其察之!”
言過其實主谓式;作謂語、定語;含貶義。
柳青《創業史》第一部第21章:“他被梁大老漢言過其實的話嚇唬住了。”
誇大其辤、誇誇其談、名不副實、誇大其詞
言必有信、恰如其分、名副其實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學識、聰明、講誠信之義;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义;
其用作人名意指更加、突出、特別之義;
實用作人名意指誠信、真誠、霛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