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公事的名義謀取私利。
清·劉獻廷《廣陽襍記》第一卷:“見善忘擧者妒,知惡不劾者比,依違是非者譎,借公行私者佞。”
借公行私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自私的人。
假公營私
公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義;
行用作人名意指專長、堅強、嚴於律己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