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言法則標準。
清·李漁《閑情偶寄·詞曲·授曲》:“嘗怪天地之間,有一種文字,即有一種文字之法脈準繩載之於書者。”
法脈準繩作宾语、定語;指标準等。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嚴明之義;
脈用作人名意指溫情、生機、真摯、認真之義;
準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堅定、光明磊落之義;
繩用作人名意指堅持不懈、有口皆碑、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