粉飾錯誤,養成過失。
戰國·衛·呂不韋《呂氏春鞦·讅應》:“公子食我之辨,適足以飾非遂過。”
飾非遂過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等。
飾非养過
非用作人名意指聰明絕頂、儀表非俗、卓爾不凡之義;
遂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成功之義;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