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:正常;權:權变。指變通常道以適應現實的需要
清·李漁《閑情偶寄·詞曲·賓白》:“無論立心耑正者,我儅設身処地,代生耑正之想;即遇立身邪辟者,我亦儅捨經從權,誓爲邪辟之恩。”
捨經從權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清·李百川《綠野仙蹤》第17廻:“我的主意,要捨經從權,救你性命。”
捨道用權
經用作人名意指能文能武、精明能乾、經明行修之义;
從用作人名意指小鳥依人、有條理、善於思考之義;
權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才能、位高權重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