鴻、鶴皆爲群居高飛之鳥,因用以比喻高潔、傑出之輩。
唐·黎逢《貢擧人見於含元殿賦》:“今則凝神注目,無非綉戶金鋪;接踵比肩,盡是鴻儔鶴侶。”
鴻儔鶴侶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鴻用作人名意指學富五車、興盛、文採斐然之義;
鶴用作人名意指吉祥、長壽、氣色好之義;
侶用作人名意指齊心、團結、友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