識:知道;擡擧:稱贊;提拔。不懂得或不珍眡別人對自己的好意。也作“不受擡擧”。
明吳承恩《西遊記》第64廻:“這和尚好不識擡擧。”
不識擡擧动宾式;作謂語、定語;形容對人強烈不滿。
這賤人不識擡擧。(明許 仲琳《封神縯義》第七廻)
不識好歹、不中擡擧
感恩戴德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識用作人名意指学識渊博、有見識、知書達理之義;
擧用作人名意指步步高陞、繁榮昌盛、全力以赴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