掩護錯誤、文飾過失。
《清史稿和珅傳》:“和珅率對不以實,詔斥護過飾非,革職畱任。”
護過飾非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文過飾非
護用作人名意指保護、敢於承擔、勇敢之義;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義;
非用作人名意指聰明絕頂、儀表非俗、卓爾不凡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