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束緼請火”。
《韓詩外傳》:“即束蘊請火去婦之家,曰:‘吾犬爭肉相殺,請火治之。’”
束蘊請火作谓语、賓語;指求人。
束緼請火、束緼擧火、束緼還婦
束用作人名意指自律、嚴於律己之義;
蘊用作人名意指積累某種力量、以及滙聚各類資源的能力之義;
火用作人名意指光明、勇猛、堅毅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