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早到晚都在一起。形容常生活在一起,關系密切。
孫犁《秀露集·序》:“她之所以能‘青年作家’雲雲,不過是因爲與我朝夕相処,耳聞目染的結果。”
朝夕相処作谓语、定語;形容常生活在一起。
這時我和梁(喜奎)同住一間房,朝夕相処,相愛如弟兄。(馮玉祥《我的生活》第十四章)
朝夕共処
朝用作人名意指有朝氣、明亮、陽光之義;
夕用作人名意指和睦、吉祥如意、長壽之義;
相用作人名意指才智、位高權重、天生麗質之義;
処用作人名意指可靠、果敢、細致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