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:本分,自己分內的。習慣於平穩的生活,安守本分。
宋·硃熹《硃子語類》卷二十四:“如有一般人,衹安常守分,不恁求利,然有時意思亦是求利,察其所安,又看他心所安穩処,一節深一節”。
安常守分作謂語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爲人。
安分守己、守分安常
安用作人名意指文靜、吉祥、幸福安逸之義;
常用作人名意指專一、生生不息、堅持不懈之義;
守用作人名意指堅定、有靭性、永不言棄、地位之義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