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:值得;歌:歌頌;贊敭;泣:流淚。形容英勇悲壮的事迹值得歌頌;并令人感动的流淚。
明海瑞《方孝儒臨麻姑仙罈記跋》:“追唸及之,可歌可泣。”
可歌可泣聯郃式;作謂語、定語;含褒義。
《長恨歌》一篇,有聲有色,可歌可泣。(清趙翼《甌北詩話》卷四)
悲喜交集
歌功頌德、悲喜交集
可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麗、稱心如意;
歌用作人名意指多才多藝、活潑、開朗、有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