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棄末返本”。古指棄工商而務辳桑。
東漢·班固《東都賦》:“抑工商之婬業,興辳桑之盛務,遂令海内棄末而反本,背偽而歸真。”
棄末反本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等。
唐·李白《明堂賦》:“帝躬乎天田,後親於郊桑,棄末反本,人和時康。”
棄末返本
末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專注、幸福之義;
本用作人名意指初心、本心、委以重任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