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五尺之童”。
晉·李密《陳情表》:“外無期功強近之親,內無應門五尺之僮。”
五尺之僮作賓語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五尺之童、五尺童子、五尺竪子
五用作人名意指光彩奪目、仁義道德、誠實之義;
尺用作人名意指細致入微、成熟穩重、認真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