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攬:把別人的事情全部兜攬辦理;詞訟:訴訟。指招攬承办别人的訴訟,從中謀利
清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105廻:“那蓡的京官就是大老爺,說的是包攬詞訟,所以火上澆油。”
包攬詞訟作谓语、賓語;指招攬官司。
錢文貴在村子上包攬詞訟,出出歪主意,一定是可能的。丁玲《太陽照在桑乾河上》三五
包用作人名意指包容、寬容、大度之義;
詞用作人名意指有見地、有文採、雅致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