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與足,肩與肩相接近,形容極親近。
南朝·梁·王道孺《與何炯書》:“豈複得與二三士友,抱接膝之歡,履足差肩,摛綺糓之清文,談希微之道德。”
履足差肩作謂語、定語;用於交往。
履用作人名意指誠信可靠、穩重踏實之義;
足用作人名意指財富、純潔、精益求精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