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:另外。指移情他人或改嫁
清紀昀《閲微草堂筆記槐西襍志四》:“故人情重,實不忍別抱琵琶。”
別抱琵琶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女性。
歸至橫水洋,陡遇颶風,六舟盡沒,無一生者。家中諸婦聞之,瓜分所有,均別抱琵琶去。清·陳其元《庸閑齋筆記·鹽梟行劫》
琵琶別抱、移情別恋
從一而終
別用作人名意指特別、與衆不同、獨一無二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