粉飾掩蓋過失、錯誤。
東漢·班固《漢書·賈捐之傳》:“順非而澤,不聽而誅。”唐·顔師古注:“謂人有堅爲辯言,不以誠質,學於非道,雖博無用,飾非文過,辤語順澤,不聽教命……”
飾非文過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清·陳夢雷《絕交書》:“老年兄怙終迷複,羞於飾非文過。”
飾非掩過、文過飾非
非用作人名意指聰明絕頂、儀表非俗、卓爾不凡之義;
文用作人名意指文採、聰明、文靜內歛。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