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方家長將腹中胎兒結爲婚姻。
《魏書王寶興傳》:“汝等將來所生,皆我之自出,可指腹爲亲。”
指腹爲婚紧缩式;作謂語、定語;指家長包攬婚姻。
彼時九王爺因娘娘又懷身孕,曾與駱老爺指腹爲婚,倘生郡主,情願與駱公子再續前姻。(清李汝珍《鏡花緣》第五十六廻)
青梅竹馬、兩小無猜
指用作人名意指領導有方、高瞻遠矚之義;
爲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爲、敢於承擔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