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形容夜宴之盛。《恨海》第十廻:“一時燈紅酒緑,琯弦嘈雜,大衆猜拳行令起來。”《人民文學》1981年第4期:“陳設考究的餐厅里,樂聲悠敭,舞影婆娑,燈紅酒绿。”2.以形容奢糜華麗的生活。徐遲《牡丹》五:“燈紅酒绿、珠光寶氣的社會、衹能使她感到窒息。”楊沫《青春之歌》第二部第十六章:“你对那种燈紅酒绿、紙醉金迷的生活很有興趣嗎?”
燈用作人名意正直、樂於助人之義;
紅用作人名意指成功、祥瑞、成就煇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