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擠眉弄眼”。
明·馮惟敏《僧尼共犯》第一折:“遇著不老實的婦人,和他擠眉霤眼,調順私情。”
擠眉霤眼作谓语、狀語;指用眉眼傳情與示意。
別老跟我擠眉霤眼 的
擠眉弄眼
眉用作人名意指美麗、秀氣、精致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