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捨棄一切外在形式。
明·袁宏道《與陶孝若書》:“然一相識,而遂遺形去貌,又非淺淺者可同年輪也。”
遺形去貌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以貌取人
形用作人名意指漂亮、有風度、才高行潔之義;
貌用作人名意指美麗、風度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