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食不二味”。
《韓詩外傳》第八卷:“大侵之禮,君食不兼味,台榭不飾,道路不除。”
食不兼味作謂語、定語;指生活儉樸。
《梁書·江革傳》:“至鎮,惟資公俸,食不兼味。”
食不二味、食不累味
大喫大喝、食案方丈、食必方丈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兼用作人名意指穩重、誠實、能乾之義;
味用作人名意指樂觀、開朗、幽默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