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新來到曾經居住或遊覽過的地方。
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一章:“廣州,在1926年北伐的那一年,我是住過三個多月的,整整隔了十二年又到舊地重遊了。”
舊地重遊主谓式;作賓語;指重新来到曾经居住过或遊览过的地方。
我曾在1949年到過北京,時隔50多年後,舊地重遊,倍感快慰。
故地重遊
地用作人名意指腳踏實地、成熟穩重、仁愛之心之義;
重用作人名意指細心、樂於助人、正直之義;
遊用作人名意指從容、霛活、穩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