矢:通“誓”;二:二心。誓死不懷二心
清·紀昀《閲微草堂筆記·槐西襍志》:“我待年之滕,例不登諸策簡,徒以矢心不二,故仲尼有是特筆。”
矢心不二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用於処事等。
矢死無貳
心用作人名意指忠心、愛心、核心、心思縝密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二用作人名意指幸福、好事成雙、家庭美滿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