街坊:鄰居。指住処鄰近的人。亦作“街坊四鄰”。
元·李行道《灰闌記》第一折:“他無過是指著收生老娘和街坊鄰裡做証見,我已都用銀子買轉了,這衙門以外的事,不要你費心。”
街坊鄰裡作主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口語。
奴丈夫脾性是不好惹的,他說得來,乾得去,這時怕嘈閙起來,驚動了街坊鄰裡,麪子不知怎好見人了。清·黃小配《廿載繁華夢》第七廻
街坊四鄰
坊用作人名意指和睦、友愛、融洽之義;
鄰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友愛、和睦友好之義;
裡用作人名意指做事有安排、雷厲風行、聰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