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泛征引,委曲証明。
元·黃溍《日損齋筆記·襍辯》:“大觝《莊子》多寓言,如必欲旁引曲証,以實其說,所謂子州支父、石戶之辳者,又爲誰乎?”
旁引曲証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說話與文章等。
明·徐渭《奉師季先生書》:“旁引曲証者,不過以誇多而鬭靡,而故摘一字一句以售己說。”
引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表率、正直之義;
曲用作人名意指獨具匠心、儒學、神採飄逸之義;
証用作人名意指求真、務實、實事求是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