厭:憎惡;雉:野雞。憎惡家雞,喜欢野雞。原意是晉庚翼把自己的書法喻爲家雞,把王羲之的书法喻为野雞。比喻賤近貴遠。
晉·何法盛《晉中兴书》第七卷:“在荊州與都下書雲:‘小儿辈贱厭家雞,愛野雉,皆進逸少書,須吾還,儅比之。’”
家用作人名意指溫煖、友愛、團結之義;
愛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寶貴、呵護、保護;
野用作人名意指心胸廣濶、超凡脫俗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