懂得禮儀,熟知詩書。
清·夏敬渠《野叟曝言》第58廻:“此迺罪臣家屬,寂沒入官,姓木名難兒,溫柔賢淑,識禮知書,兼通數學。”
識禮知書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人。
知書識禮
識用作人名意指学識渊博、有见識、知書达理之义;
禮用作人名意指對別人尊敬、彬彬有禮之义;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學問、獨到見解、聰明、友善之義;
書用作人名意指知識丰富、学識文博、素養高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