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言遵守道義。
唐·柳宗元《清河張府君墓志銘》:“逮夫弱冠,遵道秉義。”
遵道秉義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遵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守法、堂堂正正之義;
道用作人名意指正氣凜然、抱負不凡、卓有成就;
秉用作人名意指爲人秉正、兢兢业业之義;
義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高尚、伟大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