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彩:光澤和顔色;奪目:耀眼。形容光彩極爲鮮豔;極爲耀眼。形容事物美好;引人注目。
明淩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第一卷:“玉台翠樹,光彩奪目。”
光彩奪目联合式;作謂語、定語;形容顔色鮮豔耀眼。
展覽館裡展出的藝術品光彩奪目,讓人看了畱連忘返。
光煇燦爛、色彩鮮明、光华奪目、光採奪目、光彩照人
暗淡無光、黯然失色、一團漆黑
光用作人名意指榮耀、青春、陽光有活力之義;
彩用作人名意指明豔動人、美麗、白璧無瑕之義;
奪用作人名意指霸氣、豪邁、上進、進取之義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