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饌玉炊金”。
語出《戰國策·楚策三》:“楚國之食貴於玉,薪貴於桂。”
饌玉炊珠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比喻飲食珍貴。
更置循王田租六十四萬斛,聽君饌玉炊珠果其腹。清·趙翼《餘既答稚存黃金之嘲迺又有詩來索戰再作長句報之》
炊金饌玉
玉用作人名意指美麗動人、高潔、高貴。
珠用作人名意指珍貴、漂亮、優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