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對原所愛之人不忠,移情於新歡。
明·高明《琵琶記·南浦囑別》:“須聽,我沒奈何分情破愛,誰下得虧心短行。”
分情破愛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男女之間。
移情別戀
始終不渝、忠貞不二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
情用作人名意指高尚的品格、重情重義之義;
愛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寶貴、呵護、保護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