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言言過其實。
唐·盧照鄰《五悲·悲今日》:“嘗謂談過其實,辨而非真。”
談過其實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指浮誇。
言過其實
談用作人名意指包容、美好、能言善辯之義;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義;
其用作人名意指更加、突出、特別之義;
實用作人名意指誠信、真誠、霛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