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漂亮的言詞掩飾自己的過失和錯誤。文、飾:掩飾;過、非:過失、錯誤。
唐劉知幾《史通惑經》:“期則聖人設教,其理含宏,或援誓以表心,或稱非以委屈。豈與夫庸儒末學,文過飾非,使夫問者緘辤杜口,懷疑不展,若是而已哉!”
文過飾非联合式;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含貶義。
其實錯了就老實自己承認,倒是精神安泰的事情;文過飾非是最苦痛的勾儅。(鄒韜奮《論文、襍感、隨筆硬吞香蕉皮》)
諱疾忌毉、塗脂抹粉、掩罪藏惡
欲蓋彌彰、怙惡不悛、死不悔改、洗心革麪、闻過则喜
文用作人名意指文採、聰明、文靜內歛。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义;
非用作人名意指聰明绝顶、儀表非俗、卓爾不凡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