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言得魚忘荃。蹄,兔罝。語出《莊子·外物》:“蹄者所以在兔,得兔而忘蹄。”
語出《莊子·外物》:“蹄者所以在兔,得兔而忘蹄。”
得兔忘蹄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指過河拆橋。
後之賢者,有如以水投水者乎?有如得兔 忘蹄者乎?宋·薑夔《白石道人詩說》
得魚忘筌、過河拆橋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兔用作人名意指可愛、機霛、乖巧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