処罸一個人以懲戒衆人。
唐·韓瘉《誰氏子》:“罸一勸百政之經,不從而誅不晚耳。”李漢注引《中說》:“牡如晦問政,子曰:‘赏一以勸百,罸一以惩众。’”
罸一勸百作宾语、定語;指殺一儆百。
臣知已事不諍,然異時或有此比,要須有司論報,罸一勸百,孰不甘心。(宋歐 陽脩《新唐書》)
殺一儆百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無旁騖、善始善終、認真之義;
百用作人名意指百折不撓、一絲不苟、專心致志、堅持不懈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