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指講經辯難時,辯勝者奪取他人的坐蓆。後指見解高明,議論超過儅代名流,壓倒衆人。亦作“奪戴憑蓆”。
南朝·宋·範曄《後漢書·戴憑傳》:“帝令群臣能说經者更相难诘,義有不通,辄奪其蓆以益通者,凭遂重坐五十余蓆。”
奪蓆談經作谓语、定語;比喻在辩论中壓倒衆人。
奪用作人名意指霸氣、豪邁、上進、進取之義;
蓆用作人名意指頂天立地、有氣勢、有影響力之義;
談用作人名意指包容、美好、能言善辯之義;
經用作人名意指能文能武、精明能乾、經明行修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