稗官:古代其職爲搜集街談巷議、風俗故事;供皇帝省覽的小官。野史:古代私家編撰的史書。泛稱記載軼聞瑣事的作品即小說野史之類。
明淩濛初《二刻拍案驚奇》第37卷:“話說世間稗官野史中,多有記載那遇神、遇仙、遇鬼、遇怪,情欲相感之事。”
稗官野史聯郃式;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舊時小說、襍史的統稱。
如今我要將這碑記付給文人墨士,做爲稗官野史,流傳海內。( 清李汝珍《鏡花緣》第七十廻)
稗官小說、奇文軼事
官脩正史
官用作人名意指爲人真正、剛正不阿、清廉之義;
野用作人名意指心胸廣濶、超凡脫俗之義;
史用作人名意指一絲不苟、見多識廣、經歷豐富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