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曲解法律條文,妄生不實耑緒,以加重人罪。
《漢書宣帝紀》:“用法或持巧心,析律貳耑,深淺不平,增辤釋非,以成其罪。”
析律貳耑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律用作人名意指奉公、守法、清明、廉潔之義;
耑用作人名意指剛正、真實、光明磊落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