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彼此不拘形跡,無所顧忌。
清·蒲松齡《聊齋志異·小梅》:“答雲:‘小梅事我年餘,相忘形骸,我已婉求之矣。’”
相忘形骸作謂語;用於書麪語。
相用作人名意指才智、位高權重、天生麗質之義;
形用作人名意指漂亮、有風度、才高行潔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