尋找借口吵閙。
元·高明《琵琶記》第十八出:“別人見了媒婆,歡歡喜喜,他反和我尋爭尋閙。”
尋用作人名意指思考、好學之義;
爭用作人名意指堅持到底、有原則、有想法之義;
閙用作人名意指熱情、浩大、生機、旺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