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曉權宜與事理。
漢·王粲《彈棋賦》序:“因行聘志,通權達理,六博是也。”
通權達理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通用作人名意指顯貴、尊貴、順利之義;
權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才能、位高權重;
達用作人名意指豁達大度、心胸寬廣、飞黄腾達之义;
理用作人名意指明事理、有條理、弘毅寬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