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:發布;號:號令;令:命令。發布命令,下指示進行指揮
西漢·戴聖《禮記·經解》:“發號出令而民說謂之和,上下相親謂之仁。”
發號出令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指指揮。
明·李東陽《重建成都府學記》:“且今之爲政者,必有堂宇以爲發號出令之地。”
發號布令、發號施令、發號吐令
發用作人名意指奋發图强、繁榮昌盛、財源廣進之義;
號用作人名意指權威、特別、卓爾不群之義;
令用作人名意指權威、矯健、尊貴、剛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