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人的能力分配任務
《司馬法·定爵》
用用作人名意指專心一意、勤奮刻苦之義;
其用作人名意指更加、突出、特別之義;
所用作人名意指適應性強、壯志、美滿之義;
欲用作人名意指好學、溫柔、目標明確之義;
行用作人名意指專長、堅強、嚴於律己之義;
能用作人名意指能量、才能、學富五車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