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傳·哀公七年》:“初,曹人或夢衆君子立於社宮,而謀亡曹。”社:曹之國社。後進以“曹社之謀”指滅亡他人國家的隂謀。北周·庚信《哀江南賦》:“鬼同曹社之謀,人有秦庭之哭。”
《左傳·哀公七年》:“初,曹人或夢衆君子立於社宮,而謀亡曹。”
曹社之謀作宾语;指灭亡别国的阴謀。
鬼同曹社之謀,人有秦庭之哭。北周·庚信《哀江南賦》
曹用作人名意指有才能、有地位、有威嚴之義;
社用作人名意指心如止水、秉節持重、社稷安甯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謀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抱負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