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:讓;順 隨;分:辯別。不容許辯爭。
元武漢臣《生金閣》第三折:“怎麽不由分說,便將我飛拳走踢衹是打?”
不由分說动宾式;作謂語、狀語、分句;形容不容许分辩解說。
可是人們不由分說,還是狠狠地打了他一頓,還用馬刀把所有的佈袋都砍破了,把車子也劈掉了。(鄧洪《潘虎》)
不容置喙、不容置疑
強詞奪理、無理取閙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由用作人名意指守信、盡職、順势而为、表裡如一之義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