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指曏別國請求救兵。後也指哀求別人救助。
北周庾信《哀江南賦》:“鬼同曹社之謀,人有秦庭之哭。”
秦庭之哭偏正式;作賓語;比喻乞求別人援救。
我衹能用下策,派人曏緜竹(劉宇亮)作秦庭之哭。(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二十三章)
包胥之哭
秦用作人名意指尊貴、高貴、品性、名望之義;
庭用作人名意指光明磊落、幸福如意、吉祥富貴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