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同聲共氣”。
清·黃小配《廿載繁華夢》第四廻:“故小弟要進京裡尋個知己,代他乾營,好來任這海關監督,這時同聲同氣,才好做事。”
同聲同氣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交往等。
同聲共氣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認可、贊同、團結;
聲用作人名意指聲誉、有口皆碑、成就之義;
氣用作人名意指寬容、英姿煞爽之義;